省纪委监察厅为高考提供坚实纪律保障
日期:2013-05-31 17:01:31 浏览量:0 操作>>
针对今年高考工作,省纪委监察厅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做出明确部署,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高考考风考纪专项整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加强对考前、考中、考后的监督。特别是高考期间,全省每个考点将派驻4-5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现场监督。同时,将加强对高考监控录像回放排查、高考特殊类考生加分、录取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邱大明接受媒体采访
为进一步规范高考行为,严肃工作纪律,省纪委监察厅再次重申“五个一律”、“六个严禁”的纪律规定。
“五个一律”是:对参与或授意舞弊的党员干部,一律给予党纪处分;对参与或授意舞弊的其他公职人员,一律给予纪律处分;对参与或授意舞弊的领导干部,一律先停职检查,再作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对失职失责造成影响和后果的部门,一律追究责任;对地方党委、政府高考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舞弊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一律追究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六个严禁”是:严禁党员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暗示、授意、指使相关人员违反招生考试工作纪律;严禁党员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在招生考试中,纵容其子女、亲属、请托人违反招生考试纪律,或为其实施舞弊行为提供便利,收受贿赂或谋取其他利益;严禁利用组织招生考试、录取等工作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索取财物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严禁出具虚假证明材料,为考生异地违规参加高考提供便利;严禁违反规定为考生高考加分、保送、替考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严禁高考工作人员包括参加高考监督工作的纪检监察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这“五个一律”和“六个严禁”是一条“高压线”,也是一条底线,任何人、任何部门和单位都必须严格遵守。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依据《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高考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高考考风考纪的监督,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分别设立了高考考风考纪举报电话。省纪委监察厅高考举报电话为0431-82714963,全省广大考生和家长可就高考考风考纪问题进行举报,省纪委监察厅将严格依据有关规定,认真调查,严肃处理。